一、承办部门:潮南区建设与城管局市政建设管理股,电话:87909156
二、申报人:建设单位和居民
三、受理范围:
凡在城区范围内已建成的主次干道埋设各种管线、杆线、驳接下水道、改变道路结构、设置各种户外标志牌及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等。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应向市政建设管理股报送申请报告(包括目的、地点、范围、期限、设计图纸等),并同时提供以下相关资料:
1、对涉及埋设地下管线的,应持区规划部门的规划许可证;
2、对旧城改造项目的,应提交区旧城改造办公室相关证明;
3、对设置各种户外广告的,应有区户外广告主管部门的审批表;
4、对居民及单位申请驳接供水管道的,应凭区自来水总公司派员现场勘察后开出的《挖掘路面申请书》;
5、对临时占用道路作工地围护的,应有区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区建设与城管局的《施工许可证》。
(二)申报人应到市政建设管理股领取挖掘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申请表,经审批同意后,领取许可证,同时缴纳有关城市规费。
五、办理性质:行政审批
六、办证时限:
(一)一般情况下,主办人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安排现场勘查,在资料齐全的情况下,5个工作日内批复;
(二)对涉及面较广或比较复杂工程的时限,经主管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汕头经济特区实施〈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