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办部门:潮南区建设与城管局综合管理股,电话:87909156
二、申报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
(二)符合资质等级规定的注册资金、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供房地产开发经营的土地;
(四)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办理程序:
(一)申报人向综合管理股提交申报新成立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申请报告。
(二)申报人领取并填报《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报表》。报送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1、工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2、公司章程;
3、验资证明;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5、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聘书和劳动合同;
6、国有土地使用证;
7、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
(三)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司,由区建设与城管局审核符合条件的,发给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资质证书》,三、四级开发企业报汕头市建设局审批;二级开发企业报省建设厅审批;一级开发企业报建设部审批。
(四)外地房地产开发企业进入潮南区开发经营,应到综合管理股登记备案。
五、办理性质:核准。
六、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七、办理依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7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