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153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职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13]7号)及《广东省建设厅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实施办法》(粤建管字[2008]3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注册建造师在每一个注册有效期内(三年)应当达到规定的继续教育要求,继续教育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在每一注册有效期内各为60学时。
为方便我市二级注册建造师完成继续教育(必修课)的学习,加强我市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提高二级注册建造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能力。我市拟举办 “2016年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由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主办。为确保培训班能正常申报,现进行预报名。
一、培训对象
已注册执业尚未参加第二注册周期继续教育必修课学习的二级建造师。
二、培训内容
二级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之二(上、下册)
三、预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6年3月11日。
四、预报名方式
下载附件填完资料后,将附件发送到邮箱pxb88529931@163.com,发送时请将附件文件名改为“二级建造师预报名表+公司名”。
五、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蔡老师、王老师
电 话:0754-88529931
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2016年2月25日
附表下载:2016年二级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必修课培训班的预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