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建厅《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146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确保今年7月1日起,本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按照通知要求向“一体化平台”上传数据。
二、本通知发文之日起,本市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要通过“一体化平台”办理。
三、使用中如有问题和意见建议,请迳向省住建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正式启用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工作平台的通知
2015年7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