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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通知
(汕建职【2015】006号)


各建筑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施工安全保障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2008]75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实施细则》([2008]85号)、《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延期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质函[2010]450号)和省建筑安全协会《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的通知》(粤建安协[2010]019号)的有关规定,我校将于近期举办特种作业人员年度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人员的条件

  (一)已持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焊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者;

  (二)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自发证之日起在有效期内使用满21个月;

  (三)未超过相关工种规定年龄要求;

  (四)身体健康状况适应相应特种作业岗位;

  (五)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六)近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

  二、继续教育学时要求及通过标准

  (一)学时要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在两年有效期内每年度不少于24学时继续教育。

  (二)届时参加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继续教育的人员须亲自到考核站办理个人指纹信息采集。未采集指纹的学员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延期复核和换证。

  (三)学员须凭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考试,注重考勤和课堂纪律。广东省建筑安全协会将全过程监控培训班的教学和考试情况。

  (四)通过标准:满分100分,合格60分。由考勤及测验两部分组成。其中考勤率占30分,测验占70分。达到标准的,由我校向省建筑安全协会申请办理资格证书延期复核手续。

  三、报名程序

  学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我校报名: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继续教育申请表》(附件1)。(注:原《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复核申请表》已更换为此表)

  (二)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正副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人员清单表》(附件2)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

  (四)《汕头市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表》(附件3)。体检表须由县、区以上医疗机构出具身体健康、无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缺陷的证明。

  (五)所在施工单位开具证明:学员在近两年内没有违章操作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近两年内违章操作记录不超过3次(含3次)以上、学员在本单位参加安全继续教育不少于24学时。单位证明必须盖法人单位公章,分公司或工程项目部公章无效。

  (六)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以上材料中所须表格均可登陆汕头建设网“下载专区”(http://www.stjs.gov.cn/zwzx/zlxz.asp)下载。

  四、收费标准

  培训费72元/人,资料费48元/人,合计120元/人

  五、开班时间:另行通知

  六、逾期不办理延期复核手续的,证书自动失效。如所持证书已满六年,必须参加两次继续教育后,方可委托我校代办换证手续,详见《关于换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安协〔2014〕013号)和《关于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过期换证工作的通知》(汕建职【2015】007号)。

  七、报名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截止至7月25日(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住建局大楼五楼技能鉴定站办公室

  联系电话: 88572103 88522723 88572111

  联系人:陈老师 李老师 肖老师

  附件:1、《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继续教育申请表

     2、《广东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人员清单表

     3、《汕头市特种作业人员健康体检表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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