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建设部《建设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及广东省人事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十一五”规划纲要》通知中的“每位专业技术人员每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天, 并把完成继续教育情况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必备条件”的要求,为进一步提高建设行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促进我市建设企业搞好安全生产,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定于3月下旬举办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培对象:
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
二、培训内容: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教材》
三、结业待遇
培训班结束后,将为学员发放“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并计入评审职称继续教育学时。
四、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自即日起至3月18日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市建设局大楼6楼培训部)。
五、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地点: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6楼603教室。
七、培训费用:每人全期费用共160元(其中培训费120元,教材资料费40元)。
八、报名要求:学员自行到汕头建设网(http://www.stjs.gov.cn)下载《汕头市建设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报名表》,按要求填写,并于报名时交培训部。
九、 联系电话:88572087 88529931
联 系 人:柯建壁 郑玉纯 李丹玫
汕头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
2009年3月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