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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培训 - 文件通知


关于开展2008-1期燃气管道工职业技能培训与鉴定的通知
汕建技鉴[2008]001号


各燃气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省、市建设主管部门关于全面推进建设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总体部署,落实好省建设厅《关于开展燃气专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粤建科字[2005]166号)、《广东省建设厅关于在全省燃气行业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通知》(粤建科字[2006]536号)等文件的专项要求,根据市建设局《关于迅速开展燃气专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汕府建通[2007]100号)的文件精神,汕头市建设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将于3月中旬组织开展燃气管道工的培训、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工种和等级

  培训、鉴定工种:燃气管道工

  培训、鉴定级别:初级工、中级工

  二、报名条件

  燃气专业特有工种培训、鉴定的申报可由单位统一申报,也可由个人申报。

  ㈠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初级工

  1.从事报考工种工作3年以上,经建设类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该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由所在企业出具工龄证明)。

  2.相关专业职业学校的毕业生。

  ㈡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报考中级工

  1.应具备五年以上工种工龄,或持初级工职业资格证书两年以上,经建设类培训机构培训、考核合格并获本工种“培训合格证”的人员;

  2.对口专业的技工、中专学校毕业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

  ㈠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3月18止(节假日除外)

  ㈡ 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五楼财务室

  四、培训、鉴定时间、地点

  ㈠ 培训时间:按报名顺序分期分批安排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鉴定时间:另行通知

  ㈡ 培训、鉴定地点:

  理论部分: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6楼

  实操部分:汕头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站春源北实操考场

  五、培训与鉴定费用

  按市物价局核定标准执行:

  ㈠ 初级工收费标准:培训费330元,鉴定费240元,材料资料费120元,三项合计690元。

  ㈡ 中级工收费标准:培训费330元,鉴定费300元,材料资料费120元,三项合计750元。

  ㈢ 同时申请报读初级工和中级工两个级别的,收费标准为:培训费330元,鉴定费420元,材料资料费200元,三项合计950元。

  六、注意事项

  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㈠ 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附件1)和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培训登记表(附件2)各一份。可在汕头建设网(网址:www.stjs.gov.cn)下载。

  ㈡ 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贴在呈批表背面),二寸黑白相片5张。

  ㈢ 根据申报条件,提供下列相应资料:

  1.由所在企业出具工作经验证明一份(附件3)。

  2.符合条件㈡者,报名时须校验相关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并交复印件一份。

  ㈣ 单位集体报名者须另交汇总表一份及其Excel电子版文档(附件4)。

  ㈤ 报读两个级别者,应按不同级别分别提供上述资料。

  七、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8572103 8572111

  2、联 系 人:洪文彦 肖立创 肖 佳

  附件1:广东省建设职业技能岗位技术考核呈批表

  附件2:建设行业特有工种培训登记表

  附件3:工作经验证明

  附件4:汕头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报名汇总表

二○○八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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