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建设局,市安监总站,各有关施工、监理企业:
现将省建设厅《关于组织参加施工安全培训班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7]136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有关人员参加培训学习,并将参加学习人员名单按附表填写后于6月28日前传真(传真号码:8566316)至我局建管科,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施工安全培训班的通知(粤建办管函[2007]136号)
二〇〇七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