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我市建筑企业项目经理管理水平的提高、确保工程质量,以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需要。根据粤建科函[2003]482号文关于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时间每两年不得少于40学时的要求,我局决定委托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于2007年第一期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通过培训,不断提高项目经理的整体素质,进一步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
二、培训对象
凡2006年及之前取得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必须参加培训。
三、培训内容
《建筑节能》、《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知识问答》等课程。
四、培训时间 6天
五、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月19日止。
(二)报名地点: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市建设职校五搂财务室
(三)报名要求:学员自行到汕头建设网站(网址:http:/www.stjs.gov.cn/)下载《建筑企业项目经理(继续教育)学员备案表》、《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培训(继续教育)学员汇总表》(由单位填写),按要求填写并贴照片,再附上学员一寸相片1张。报名时一并上交。
六、开班日期:由市建设职业技术学校另行通知。
七、收费标准
培训费240元,课本资料费50元,共290元。
八、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8572103,8522723。
联系人:柯建璧,郑玉纯。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