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秘书股(与纪检、监察室合署)职责
一、负责局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接待和会议的组织工作;
二、负责局公文的起草、审核、督办、收发和通讯报道、信息收集、保密工作;
三、负责局党组和所属单位的党务工作;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纪律监察条例;
四、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的编制、职位、干部考核、人事任免、调配、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岗位培训、干部离退休管理工作;
五、负责局及所属单位的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教育、培训和工会、共青团、妇女及计划生育工作;
六、负责安全生产、保卫、机关行政管理、后勤保障、计算机网络资产管理。
七、负责局及直属单位的纪检和监察工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员的纪律教育;
八、承办有关提案、议案和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计财股职责
一、编制建设行业中长期经济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及相关业务;
三、负责直属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监督工作;
四、负责城市维护资金的计划安排、资金划拨,对使用单位的财务实施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有关城市规费的收缴工作;
六、负责或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做好本系统审计工作
建筑管理股职责
一、负责管理建筑工程质量、文明施工、定额、测试、建设监理工作;
二、负责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和组织对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三、负责工程招标投标日常管理工作;
四、负责建筑安装施工(含装饰)企业、建筑制品、工程建设监理企业的资质审查;负责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管理和行业管理;核发勘察设计许可证及施工许可证;负责施工图审查的管理;负责大中型工程项目的初步设计审查及工程抗震设防工作;
五、负责办理外来、外出建筑安装、测试、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审核手续;
六、负责建设工程白蚁防治工作和白蚁防治企业资质管理及发证工作;
七、负责推广使用散装水泥、商品混凝土和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工作;
八、负责指导建设档案管理工作。
市政建设管理股职责
一、拟订城区市政建设维护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二、负责城区道路、桥梁、供水、排水、涵闸、路灯等市政基础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与管理业务;
三、负责城区有关单位灯光灯饰建设的协调、监督工作;
四、负责审核市政建设、维护和改造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立项、预结算和组织招(投)标、施工管理、竣工验收工作;
五、负责办理临时开挖、占用道路项目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城区有关城市规费征收计量业务;
六、负责风景名胜区建设管理工作;
七、指导村镇市政公用基础设施、环卫设施和园林绿化建设与管理。对村镇公用事业、市政、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
八、参与乡镇大中型工程项目选址、可行性研究和社会、经济、环境效益评价及竣工验收工作。
综合管理股职责
一、负责编制房地产建设项目指导性计划、定期进行综合统计和统计分析;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住宅建设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
二、负责开发企业和住宅区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住宅小区建设的竣工综合验收工作;负责建设行业安全管理工作;办理外来、外出开发企业的资质审核手续。
三、参与制订本区燃气发展规划与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燃气行业资质审查(上报)工作和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核发燃气销售点经营许可证。
四、负责本区人民防空工程的规划、建设、管理;制定人防通信、警报建设规则;收取因条件限制未能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易地建设费;参与人防工程施工图纸会审、质量监督、竣工验收。
环境卫生管理股职责
一、负责对城区环境卫生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管理,协调各镇环卫部门对环境卫生的管理工作;
二、负责城区主要道路、公共场所的清扫、保洁、洒水、清洗作业的管理;
三、负责城区日常居民生活垃圾的清运及填埋处理工作;
四、负责城区公共环卫设施的规划、建设、维修与管理工作;
五、负责城区环卫队的资质审核;
六、负责市容环境卫生的宣传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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