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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建筑学会关于登记个人会员的通知

 
 

  汕头市建筑学会(前身为汕头市工程技术)成立于 1949年,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民间学术组织。学会发展至今共有个人会员580多人。因会员的个人资料更新快、变化大,我会决定对全体会员的资料进行更新、归档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吸纳更多的技术人员加入我会。 依据《汕头市建筑学会章程》的有关规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个人会员要求

  凡与本会专业有关(建筑、结构、暖通、岩土、给排水、电气等专业),并符合以下任一条款者,可申请为个人会员。

  1.具有初级及其以上职称者;

  2.取得硕士及其以上学位者;

  3.高等学校本科毕业并工作三年以上;大专毕业并工作四年以上;中专毕业并工作七年以上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一定学术水平者;

  4.工作十年以上并有相当学术水平和工作经验者;

  5.有特殊成就和重大贡献者,可不受年资限制;

  6.热心积极支持本会工作的领导干部;

  7.定居国外及港澳台地区,符合上述会员条件的中国籍或外藉华裔的科技专家。

  二、 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1.有选举权、被选举权;

  2.对本会工作有建议、批评权;

  3.优先参加本会有关学术活动和取得本会有关学术资料;

  4.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完成本会所委托的工作;

  5.积极撰写学术论文及参加科普活动;

  6.按规定缴纳会费( 个人会员暂不收会费 )。

  三、会员资料更新(新会员登记)程序

  1. 会员资料更新(新会员登记)以会员所在企业为单位, 由企业统一填报《汕头市建筑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企业)》(见附件),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2.经初审和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讨论通过后,由学会秘书处向会员发放会员证。

  四、资料提交时间

  请各单位于2013年6月21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登记表及电子文档提交至学会秘书处。

  附件:汕头市建筑学会个人会员登记表(企业)

  汕头市建筑学会

  2013年6月7日

  (联系人:林炜彬;联系电话:88572029;传真号码:88566413;电子邮箱: 418947349@qq.com; 地址: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厦17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