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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张映丹

  进城务工人员是指户籍和家庭住所地在农村而工作在城市的非长期务工人员。现阶段,中国的进城务工人员有上亿人,他们是中国工业化、市场化进程中出现的一个特殊群体,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支重要力量。在新的形势下,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实际困难,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要想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首先必需深入了解他们的思想状况,掌握其基本情况和特点,才能把握他们思想政治工作的脉搏,对症下药,消除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症结”。
  一、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政治工作要把握务工人员的特点
  广大农民进城务工不仅促进了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的调整,也加速了社会发展和社会结构的调整,为我国的工业化、城镇化和现代化建设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我们必须看到,无论社会地位、经济地位,还是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进城务工人员都排在25种职业群体中的最后一位。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就要研究务工人员的特点,把握其思想等方面状况。
  (一)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素质偏低
  由于进城务工人员大多数是由落后地区流入的,因此其受教育的程度、综合素质比较低,绝大多数受教育年限低于高中,因此他们只能从事苦、累、脏、险、重的工作,不敢提合理要求。他们的法律意识也非常淡薄,一旦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多半不知道如何保护自己。
  (二)教育培训严重滞后
  80%以上的进城务工人员未经职业技能培训、务工常识培训、法律知识培训和文化知识培训。因此,大多数只能从事低技术含量的工作。由于市场上受过技能培训的进城务工人员占其总数比例偏低,不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目前,我国有1.5亿名进城务工农民,每年还有新增农村劳动力600多万,进城务工人员已占我国制造业和服务业一线从业人员总数的50%以上。据统计,在第二产业中,农民工占从业人数的近58%,其中建筑业接近80%,加工制造业占68%;在第三产业的批发、零售、餐饮业中,农民工也占了52%以上。
  (三)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价值观念、社会地位存在差异
  一是政治待遇低。进城务工人员由于其户籍是农业户口,虽然生活在城市,但却无法拥有城市居民身份,无法享受城市居民应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民主权利。二是经济报酬少。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水平普遍偏低,工作时间偏长,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仍然存在。三是社会保障弱。进城务工人员大多数是非正规就业,工作的稳定性差,缺乏劳动和社会保障,在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等方面得不到基本保障。这些因素决定了外来务工人员在心理上缺乏安全感、成就感和归属感,“过客”心态比较严重,容易产生失落感、自卑感与无助感,从而出现焦虑、不安、自卑、抑郁、偏执等心理问题。
  二、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的对策措施
  为了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稳定城乡社会秩序,正确引导进城务工人员在和谐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必须按照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要求,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要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完善和落实国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政策,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切实加强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政治教育。
  (一)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氛围
  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首先要从思想舆论上把进城务工人员真正纳入城市生活中来。要营造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和谐氛围,发挥新闻舆论的宣传导向和监督作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进城务工人员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进城务工人员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的重大贡献,明确他们的重要性、社会地位和作用。要表彰进城务工人员中的先进典型,在人格上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在生活上关心进城务工人员,在道义上帮助进城务工人员,对克扣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歧视进城务工人员等现象予以曝光和抨击。要改变对进城务工人员经济接纳,社会排斥的现象。消除部分城市居民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歧视心理,营造城市居民与进城务工人员和谐生活的舆论环境,形成全社会尊重进城务工人员、关爱进城务工人员的强大声势与良好氛围。
  (二)实现进城务工人员与城市居民的平等权
  长期以来,中国采用了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两级户籍管理制度,进城务工人员在许多方面的待遇如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福利政策享受、就业和住房等都和城市居民因户籍身份的不同而受到歧视。在许多城市都有控制进城务工人员进城落户的地方政策。虽然在中国法律制度中有明确规定,所有劳动者的经济、政治地位是平等的,进城务工人员也享有法律规定的一切劳动者权利,然而,因为户籍的不同,进城务工人员天然就带有外地人的色彩而不容易被接受。因此需要从制度建设上入手,努力从制度和法规上实现进城务工人员在工作和劳动保护上的平等权。具体做法有:一是适应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用工的要求,改变现有户籍管理制度,降低城市户籍的含金量,使户籍制度在人员的市场流动性面前更具灵活性,使不同户籍的人在同一地区工作和生活享有更广泛的平等性;二是进一步落实社会保障政策,加强政府监管部门的督查力度,使进城务工人员在劳动保护、医疗和社会保障等得到与城市居民一样的保护;三是进一步健全城市公共服务体系,在城市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都应考虑进城务工人员的述求。如在政府的福利政策上和社会救济上,增加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关注和投入;在子女教育上,适当调整现行的中小学按学区就学的教育政策,开办农民工子弟学校,采取措施方便进城务工人员的子女入学等。
  (三)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文化素质
  教育向来是管理的一个环节,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管理必然要和进城务工人员思想文化教育相结合。进城务工人员来自于农村,大都没有受过系统的职业培训,思想文化素质相对较低,多数只能从事一些劳动强度大、技术含量低的简单劳动,岗位性质多为较短期、临时性的。目前,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明显滞后。在市场化条件下,社会培训机构一般都是收费培训,许多成人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参加培训人员都有一定的文化技能基础要求。由于进城务工人员流动性大,工作岗位临时性质的多,所在企业一般不愿意把培训经费花在他们身上。专门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免费培训渠道还没有。即便进城务工人员有职业技能培训的欲望和要求,但由于工作岗位的临时性和短期性,或因经济上的困境,往往舍不得投入培训成本。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劳动者的素质要求也越来越高,进城务工人员也是城市中的一分子,接受文化教育和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是他们人身的权利的体现。做好进城务工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是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管理的有效途径之一。加强对进城务工人员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文化和技能素质,提高他们的自我权益保护意识、法律知识、城市生活常识等,引导其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工人发展,获益的不仅仅是用工单位和进城务工人员自身,进城务工人员整体素质提高对整个社会和城市的发展是有利的,政府也是进城务工人员素质提高的受益主体。同时,通过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还可以成为进城务工人员进一步服务于城市,更好地发挥他们在城市建设中的作用打下文化技术基础。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素质,是城市化建设和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更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需要。
  对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不能流于形式,政府应研究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诉求,制定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规划,设立专门针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经费和培训项目。在教育和培训的组织上,充分利用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开展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一是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工作人员对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要扩大思想政治宣传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是政府主办的培训机构,如人事培训中心、培训学校等,要督促他们把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列入工作计划,经常性地开展一些针对(或包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三是民营培训机构的培训,允许民营培训机构向政府申请进城务工人员培训经费资助和项目立项,以开展一些专门的技能培训;四是鼓励用工单位多开展一些本单位员工(含进城务工人员)的培训。现代企业的劳动用工身份日趋模糊,员工的整体素质和凝聚力是企业发展的保证。加强对本企业内部各类员工的培训,符合企业的整体利益。在具体培训方式上,可以采取就业前上岗培训、免费技能培训、鼓励参加工人夜校和成人学历教育等。在城市文化设施上,在进城务工人员比较集中的区域和行业,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办好进城务工人员夜校、工地学校、图书室、文化体育活动室等,提高进城务工人员的技术技能,丰富他们的精神文化生活。
  重视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城市管理部门和用工单位要及时了解和掌握进城务工人员的思想状况,切实承担起思想教育和管理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发证谁管理”的原则,形成以用工单位为主,社区、公安、工商、税务、房管等部门与民工外出地区互相配合的思想政治工作合力,加强政策法律、计划生育、市民守则、就业技能等方面的教育,开办进城务工人员学校,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文明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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