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缴2008年会费的通知
汕建研[2008]2号
各会员单位: 本会收缴会费,按《章程》规定并参照中国建设职工政研会和省建设职工政研会收缴办法进行,各会员单位每年交纳1000元。各单位请于3月15日前到市建设局财务科(市建设局办公楼1701室)缴款,或直接汇入汕头市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开户银行:工行安平支行,帐号:2003020309024909740;政研会联系电话:8569113,财务科联系电话:8572021。
汕头市建设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二〇〇八年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