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开展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的通知》(汕工商市字〔2015〕5号),本会受理汕头市行政区域以内注册登记的建筑业企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等(以下简称企业) 2014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申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参加2014年度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领取营业执照并营业满一年;
(二)有专门的合同管理制度;
(三)能全面、实际地履行合同,除不可抗力、对方违约或双方协议解除等法律规定的情形外,合同履约率达100%;
(四)没有严重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记录;
(五)同意由公示监督机关将本企业申请年度的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总产值或销售额在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平台公示。
二、申请材料
(一)《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
(二)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已参加上一年度公示的企业,需提交上一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证书》复印件;
(四)加盖公章的企业有关《社会保险参保情况说明书》或社会保险参保《承诺书》等情况证明材料(见附件链接)(该材料请不要不要装订在附件材料中,单独夹于申请表中)。
以上附件资料一式二份。
三、活动安排
(一)申请公示的企业于2015年3月14日前登录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红盾网“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系统”(以下简称“守重公示系统”),在网上填报企业公示申请,并下载打印《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两份,并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请操作指南”见“守重公示系统-最新消息”);
(二)2015年3月14日前(星期六、日除外),申请公示的企业将《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表》(一式二份)连同相关的申报材料(一式二份)报送我会;我会将会同汕头市工商局对申请公示企业的申报资料进行核查,经核查符合公示条件的企业须于2015年3月14日前完成网上申报;
(三)根据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的有关规定,通过公示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应于2015年10月31日前将本企业今年上半年的合同签约履约数据录入守重公示平台,不按时录入数据的企业,取消其次年参加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资格。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企业关注广东省红盾信息网及守重公示平台上公告的通知和最新消息,以后有关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的通知将通过这两个网站进行发布,不再另发信函通知;
(二)请申请企业通过省工商局红盾网登录“守重公示平台” 网址:www.gdgs.gov.cn;
(三)申请企业必须如实填报有关情况,确保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凡弄虚作假骗取“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者,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将撤销其称号,并在媒体曝光;
(四)企业报送的资料,要注意如下几点:
1、申请表中一定要有制度及总结,2、申请书封面上法定代表人要签名、经办人要填写姓名及手机号码,申请表中的封面、承诺书、制作牌匾都要加公章。3、申请表的内容要注意:a、注册资本的单位要填写;连续年度至2014年;b、合同管理机构是公司的内部机构,如办公室,如财务科;c、合同履行情况 即:上年结转合同份数+本年度签订合同份数=已履行合同份数+正在履行合同份数,金额和百分比也一样,其它项目的百分比也一样,而且金额的单位是万元;d、合同的经营情况也要填写。
联系人:陈祥泽、杨俊亮; 联系电话:88561829; 传真:88542044
附件: 关于协助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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