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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4-2015年汕头市注册造价师继续教育面授学习班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中价协〔2007〕025号)及《关于2014年至2015年度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3〕052号)的要求,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定于9月份在汕头市举办一期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培训班安排60学时课程,包括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以自愿为原则。

  二、培训内容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的2014年至2015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培训必修课统一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四)》;

  2、投资决策之造价控制;

  3、绿色建筑。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学习时间:2014年9月22日至9月26日;学时:60

  培训地点:汕头市金平区红领巾路10号汕头宾馆后楼二楼会议厅。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

  (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打印报名表后在9月21日前带报名表到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缴费或汇款。

  收款单位: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分行安平支行;

  账号:2003020319200015592。

  第三步: 缴费后自行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打印学习凭证,持学习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学习。

  五、培训收费

  600元/人(含教材和资料)。

  六、其它事项

  1、按规定,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应接受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因此,每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即可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

  2、学习结束后二周可在注册中心网站上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即可作为注册凭证。

  3、联系方式: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

  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19楼1901室,

  联系电话:0754-88561829,传真:0754-88542044,

  联系人:杨俊亮。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2014-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