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第十二条和《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制度》的规定,请于 2013 年 7 月 30 日前缴纳 2013 年度会员会费,以保障协会正常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双向服务”的作用。
收款单位: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汕头分行安平支行
银行账号: 2003020319200015592
联 系 人:杨彩屏 杜海荣
联系电话: 88572007 传真: 88542044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
二O一三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