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会员单位、注册造价工程师:
为提高造价工程师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50号)、中价协《关于印发<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中价协〔2007〕025号)及《关于2012年至2013年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中价协〔2011〕030 号)要求,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定于9月份在汕头市举办一期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培训班安排60学时课程,包括30学时必修和30学时选修课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对象
注册有效期内未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培训以自愿为原则,鼓励驻广州、深圳等外地的人员就近报名参加学习。
二、培训内容
1、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编写的2012—2013年全国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教材《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理论与实务》(三);
2、建设项目各阶段造价管理重点、难点、风险点剖析;
3、建设项目全过程合同管理和成本控制等;
4、安装工程造价案例分析。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学习日期 |
学时 |
培训地点 |
2012年9月18日 至9月21日 |
60 |
汕头市金平区红领巾路10号 汕头宾馆后楼二楼会议厅 |
四、报名时间及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开始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及步骤: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第一步:登录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首页(网址:http://www.gdzczx.com),点击左侧的“继续教育报名”图标进入网上报名页面;
第二步: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打印报名表后在9月17日前到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缴费。
第三步:缴费后自行登录(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网站)打印学习凭证,持学习凭证在规定的时间到上课点学习。
五、培训收费
680元/人(含教材和资料)。
六、其它事项
1、按规定,造价工程师注册有效期内(四年)应接受60学时必修课和60学时选修课继续教育。因此,每两年参加一次继续教育面授培训班即可达到规定的学时要求。
2、学习结束后二周可在注册中心网站上查询继续教育学习记录,打印继续教育学习证明即可作为注册凭证。
3、 联系方式 :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建设大楼 1901 室
联系电话: 0754- 8 8561829 传真: 0754- 8 8542044
联系人:杨俊亮
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联系人:张映丹
联系电话:0754-88572065
二0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建筑 协会 培训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