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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的通知
汕勘设协[2012]7号
 
 

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我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技术创新,提高工程勘察设计水平和工程效益,引导、鼓励广大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勘察设计人员创作出更多优秀工程勘察设计作品,并为参加明年全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做好准备,经市住建局同意,我市2012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活动定于今年底举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标准
  2012年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按《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办法》的要求执行(详见附件1)。
  二、奖项设置及评选范围
  1、汕头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是汕头市工程勘察设计行业的市级奖项,包括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设计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分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另设工程技术创新奖。
  优秀工程勘察奖包括测量工程奖、岩土工程奖和水文工程奖。
  优秀工程设计奖包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奖、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奖和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设计奖。
  工程技术创新奖包括岩土工程、建筑结构、环境与设备和建筑智能化等项目中自主创新的技术,给予奖励和表彰。
  2、申报优秀工程设计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5人;申报优秀工程勘察奖、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计算机软件奖,每个奖项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10人;申报优秀工程创新奖的主要获奖人员不得超过8人。
  3、凡申报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评选的项目,必须是具有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完成的项目。
  4、凡2010年以后建成并经过交(竣)工验收,经过一年以上或一个完整生产考核期(以项目业主或有关部门验收证明的日期为准)生产运营(使用),已形成生产能力或独立功能的整体工程设计项目(包括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符合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条件的,均可参加评选。2010年以前投入使用,未参加过评选的个别工程项目,提交书面情况说明,经会长办公会议审查同意后,也可以申请参加评选。以前报送过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中外合作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只评选中方单位完成的工程勘察设计部分,并注明合作单位。
  6、没有按照规定进行节能设计的项目不予参评。
  7、不按基本程序建设或勘察、设计有质量不良记录的工程项目,以及最近三年内发生过重大勘察设计质量安全事故及存在不良记录的勘察、设计单位不能参加本次评优活动。
  三、 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按附件中有关各《申报表》填写说明的要求,分类别填妥相应的申报表(A4图幅软皮装订)一式三份;
  2、附件材料A4软皮装订一式两份(附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复印件);
  3、图纸数量按照各专业的申报说明提交,A3图幅软皮装订;
  4、以上材料提交电子文件一份(《申报表》需WORD文件),用U盘拷贝提交。
  凡申报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或不全的,不予受理。
  四、 申报办法、时间及地点
  1、参加本年度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的各勘察设计单位应在院(室)范围内进行一次评选活动,按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标准评出本单位的优秀项目,在此基础上确定推荐项目。甲级企业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十个;乙级企业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四个;丙级企业推荐的项目原则上不超过二个。
  2、本次评选活动由本协会负责组织,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于2012年9月30 日前报送本协会,并同时按每个参评项目1000元交纳申报费,逾期不予受理。
  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大楼1900房;联系人:黄少青、连婵贤;电话:0754—88572009,88566318; E-mall:ksxh@stjs.gov.cn
  五、奖励办法
  1、市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分为一、二、三等奖,由市住建局、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颁发奖状。获一、二等奖的项目推荐参加全省优秀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评选。
  2、对直接参加优秀工程勘察设计的主要人员,由市住建局、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颁发荣誉证书。
 
汕头市勘察设计咨询业协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