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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省市政协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2]10号)
 
 

各有关会员单位:

  现将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通知》(粤市协[2012]2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将有关申报资料于2012年6月20日前送达市建筑业协会,以便汇总报送省建筑业协会。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1901室

  联系人:杨俊亮   联系电话:88561829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关于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经住建厅批准、省民间组织管理局备案2012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审工作依然由我协会负责,现已开始受理申报,特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2012年度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的必备条件:

  1、必须在2011年12月31日前竣工验收的项目;

  2、每项工程的合同价必须达到1000万元以上,若工程项目有参建单位时,承建单位和参建单位的工作量必须各自达到1000万元以上;并且填好参建单位申报表。需监理和业主单位盖章。

  3、工程合同价必须达到2000万元以上才能评选省市政优秀项目经理和优秀项目监理工程师。

  4、凡属桥梁工程必须通过动、静载试验并符合要求;

  5、工程必须已评为“市优”工程,并由当地有关建设主管部门或有关协会推荐。

  二、具体要求请参照《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评选办法》进行申报,并认真填写《广东省市政优良样板工程申报表》,评选办法和申报表可在广东省市政行业协会网站下载。

  三、申报资料需严格按照本协会网站登出的《申报省优工程须资料审核表》内容顺序排列、装订。

  四、必须填写《2012年度申报省优工程资料备案表》(在协会网站下载),提前用电子邮件发送或传真给协会。其中施工单位、参建单位、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监督单位等工程联络人及通讯联络内容要详尽、清楚,以便联系。

  五、申报工作截止日期为2012年6月30日,越期不受理。请认真组织好本单位的申报工作,按时将申报资料报协会秘书处。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联系人:何博文

  电  话:020-83373351

  传  真:020-83190452

  网  站:www.gdszxh.com

  协会QQ或邮箱:1945927159@qq.com(省优用)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惠福西路375号大院内之八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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