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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1年度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工法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1]26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建筑业企业加大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市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根据市住建局《关于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开发评审工作的通知》(汕府建通 [2004]28 号) 精神,我会决定在 2011 年 10 月开展 2011 年度 汕头市建筑施工企业优秀工法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1 年 9 月 28 日 至 10 月 10 日 止(节假日除外) , 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三、申报条件


  (一)经企业审定颁布的工法;


  (二)工法中的关键技术需经过查新(汕头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提供科技查新代办服务,联系电话: 88980821 ),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经过工程实际应用,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四 ) 工法编写内容齐全,应包括前言、工法特点、适用范围、工艺原理、施工工艺流程及操作要点,材料与设备、质量控制、安全措施、环保措施、效益分析和应用实例等内容。图文并茂,文字表达清晰,能有效指导施工;


  (五)工法必须是申报单位自行研究开发或会同其他单位联合研究开发,无侵权纠纷,申报的每项工法主要完成单位不得超过 3 家。


  (六)已超过有效期 6 年(按批准文件公布时间计算)的省级工法,可重新申报,但原工法应已进行升级并经过 2 个以上工程实践。


  四、申报资料要求


  具备以上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可按本通知附表要求填写《工法评选申报书》,并将以下申报资料一式 6 份(正本 1 份、副本 5 份),统一用 A4 纸打印装订报送我会,内容包括:


  (一)书面材料


  1 、《工法评选申报书》(见附件 1 );


  2 、全套工法资料(按《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 ( 建质 [2005]145 号 ) 的要求编写,工法编写内容依据《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3 、关键技术鉴定(评估)证书 ( 正本为盖公章的原件 );


  4 、工程应用证明(正本为盖法人公章的原件,应用工程的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


  5 、经济效益证明(正本为盖公章的原件,财务部门提供);


  6 、专业技术情报部门提供的科技查新报告 ( 正本为盖公章的原件 );


  7 、关键技术专利证书和科技成果获奖证明复印件;


  8 、反映实际施工中工法操作要点的照片( 10 张) ;


  9 、企业可附加其工法对外进行技术转让的证明材料。


  (二)电子文档


  1 、 2011 年省级工法申报项目汇总表电子文档( EXCEL 格式)。


  2 、提供所有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书面材料中第( 1 )、( 2 )、( 8 )项电子文档直接刻录到光盘,其它书面材料扫描后刻录)。


  以上电子文档,统一用光盘保存,与申报的书面材料一起递交。


  五、表彰办法


  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汕头市优秀企业级工程建设工法,报市住建局核准,并给予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六、其他事项


  1 、企业以自愿申报为原则,本着服务企业,推广先进工法,评审活动收支平衡的原则,每项工法由申报单位交纳申报费 500 元,用于工法评审工作费用的支出。


  2 、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建设大楼 1901 室


  联系人:杨俊亮 联系电话: 8561829 传真: 88542044


  附件1:工法评选申报书


  附件2:工法申报项目汇总表


二0一一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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