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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聘汕头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专家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1]23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住建局关于《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汕府建 [2011]58 号)和我会印发的《汕头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汕建协字 [2011]22 号)精神,我会将建立汕头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现就选聘专家库专家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或具有丰富的专业经验;

  (二)具有高级职称。

  对有专项方案论证经历或担任过多个项目的技术负责人或有行业知情人士推荐的符合(一)、(二)项条件的人员优先聘任。

  二、专家的专业分类:

  (一)深基坑工程;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含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垂直度纠偏);

  (四)脚手架工程;

  (五)建筑幕墙安装工程;

  (六)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

  (七)人工挖孔桩工程;

  (八)地下暗挖工程;

  (九)顶管工程;

  (十)水下作业工程。

  熟悉上述多个专业的专家可同时登记多个专业。

  三、专家申报程序:

  (一)申请人如实填写《汕头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见附件),经所在单位同意签署意见、盖章后,报市建筑业协会(已退休人员直接报送),并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相关业绩的证明材料。

  (二)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对专家资格的评审并公示。

  (三)报市住建局同意后,在网站上公布专家库名单,协会颁发聘书。

  四、请各单位按以上要求推荐专家,并将申请表及相关材料集中于 2011 年 8 月 18 日前送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杨俊亮、陈小楠 传真: 88542044

  联系电话: 88561829 、 88572007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 213 号建设大楼 1901 室

  邮政编码: 515041

  附件:汕头市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专家申请表 

二0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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