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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建筑业地方税收税法讲座的通知
汕建协字[2010]8号
 
 

各会员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帮助建筑业企业(纳税人)更好地了解行业有关的税收政策和规费知识,本会联合汕头市地方税务局拟于近期举办地方税收税法讲座。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讲座的主要内容:

  1、如何确定纳税人(总分包、进行结算部门等);

  2、如何确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工期较长、收取预收工程款、合同未约定付款时间、按形象工程进度结算款项等);

  3、如何确定计税营业额(承建方所采用材料款应否并入营业额、建设方提供的设备如何界定、包工不包料营业额如何界定等);

  4、如何界定纳税地点(工程跨行政区域、外出施工);

  5、发票管理(包工不包料和包工包料如何开票、外出施工和外来施工如何开票、开票金额如何确定等);

  6、讲解建筑企业运用“发票在线应用系统”开具发票的操作方法以及企业通过该系统开具发票经常遇见的问题;

  7、建安、房地产业税源控管系统简介;

  8、讲解我市社保费征缴的有关规定,以及企业关注的社保费热点、难点问题;

  9、解答有关税收税法的问题。

  二、授课老师:

  市地税局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或业务骨干。

  三、参加对象:

  企业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报税人员。

  四、请各单位积极组织有关人员报名参加讲座,并填写讲座反馈表,于8月10日前报送(或传真)至市建筑业协会,以便确定讲座的时间地点。本次讲座时间为半天,免缴费用。

  联系人:陈小楠 联系电话:88561829 传真:88542044

  附表:讲座反馈表

市建筑业协会
二O一0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