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我市工程建设工法的开发和应用,促进企业加大技术创新力度和技术积累,提升我市整体施工技术管理水平和工程科技含量。根据市建设局《关于积极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工法开发评审工作的通知》(府建通[2004]28号)精神,我会决定在2009年10月开展2009年度汕头市优秀企业级工程建设工法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09年10月19日至29日止(星期六、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程序
申报企业直接将申报资料报送市建筑业协会。
三、申报条件
(一)经企业审定颁布的工法;
(二)工法中的关键技术需经过查新(汕头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提供科技查新代办服务,联系电话:88980821),并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三)经过工程实际应用,并证明是属于技术先进,符合节能环保要求,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附证明材料),具有较大的使用价值和推广应用前景;
(四)编写内容齐全,图文并茂,文字表达清晰,能有效指导施工。
四、申报资料
具备以上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可按本通知附表要求填写《工法评选申报书》,并将以下申报资料一式6份,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报送我会:
(一)《工法评选申报书》;
(二)全套工法资料按《工程建设工法管理办法》(建质[2005]145号)的要求编写,工法编写内容依据《国家级工法编写与申报指南》执行;
(三)工程应用证明;
(四)查新报告;
五、表彰办法
我会将根据申报情况,评选出汕头市优秀企业级工程建设工法,报市建设局核准,并给予通报表彰,同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工法。
六、其他事项
1、本着服务企业,推广先进工法,评审活动收支平衡的原则,每项工法由申报单位交纳申报费500元,用于工法评审工作费用的支出。
2、汕头市建筑业协会地址:汕头市中山路213号建设局大楼1901室。
联系人:杨俊亮
联系电话:88561829 传真:0754-88542044。
附: 《工法评选申报书》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建筑 协会 工法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