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会员单位:
根据《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第十二条和《汕头市建筑业协会会费管理制度》的规定,请于2008年4月30日前缴纳2008年度会员会费,以保障协会正常开展活动,更好地发挥“双向服务”的作用。
收款单位:汕头市建筑业协会
开户银行:工行安平支行
银行账号:2003020319200015592
联 系 人:杨彩屏 杜海荣
联系电话:8572007 传真:8542044
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秘书处二OO八年三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