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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通知
 
关于协会秘书处人员任职的通知
汕建协字[2007]11号
 
 

各会员单位:

  根据《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章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和协会秘书处的工作需要,经2007年5月15日汕头市建筑业协会第二届常务理事会一次会议决定:

  同意继续聘任吴汉明同志为协会秘书处办公室主任;

  同意继续聘任杨俊亮同志为协会秘书处企业服务部部长。

  特此通知。

二〇〇七年五月十八日

 

   主题词:建筑 协会 聘任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