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不按《回迁通知书》规定期限向拆迁人办理交接安置房屋手续和腾退周转房的,如何处理?
被拆迁房屋使用人不按《回迁通知书》规定期限向拆迁人办理交接安置房屋手续和腾退周转房的,自规定期限届满之日起,拆迁人不付给临时安置补助费;由拆迁人提供周转房的,按现行公房住宅租金标准的 250% 计收租金;由拆迁人提供临时生产、营业用房的,按现行公房非住宅租金标准的 250% 计收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