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综保区、华侨试验区管委会,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审批效率,简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程序,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告知承诺制管理,服务工程建设领域高质量发展,依据《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汕府〔2019〕76号)及市有关工作要求,我办会同相关部门单位修订形成了新的《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及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遇到问题,请迳向我办反映(联系人:市工改办 李亮,电话:88562182)。
请市政数局、发改局结合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标准3.0)的改造提升,尽快落实与信用中国(广东汕头)的系统对接和信息推送工作。
附件: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告知承诺制及事中事后监管管理办法.docx
汕头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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