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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函》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填写《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应急救援物资设备统计表》于8月22日上午前送市局质安科。
汕头市住建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防御台风信息报送准备工作的函的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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