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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通知
关于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房产现值认定的通知(汕房金通〔2019〕41号)
汕房金通〔2019〕41号
浏览次数:3420

各贷款受托银行、各缴存职工:

为更好提供快捷服务,减少职工多次往返进行信息查询的麻烦,实现职工少跑路,即日起,我市中心城区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资料增加《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复印件),由贷款银行校核原件,按其中注明的房产基准价或者最低计税价,作为与交易价格对比孰低确认房产现值。如《广东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注明基准价或者最低计税价,则仍由我中心在房产交易中心系统查询相关信息。各区县管理部如有条件可参照以上措施执行。

特此通知


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9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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