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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市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深刻吸取深圳“7.8”拆除坍塌较大事故教训 深入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9〕1114号)和汕头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传〔2019〕23号)转发给你们,请一并贯彻执行。
附件:汕住建质函8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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