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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汕头市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汕爱卫〔2019〕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有关部署和要求,认真组织建筑工地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请市安监总站于2019年7月15日前将行动工作总结和记录表报送我局质安科。
附件:汕头市爱卫会关于深入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爱国卫生专项行动的通知(汕爱卫【2019】5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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