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各有关单位:
2018年4月4日,我局下发了《汕头市住建局关于切实采取措施坚决强化施工扬尘防治工作的通知》(汕住建通〔2018〕121号),部署了全市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要求全市各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必须严格落实“六个100%”的工作措施。从近期检查情况看,各工地防尘离“六个100%”的要求还有一定距离,根据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我市创文提质升级的要求,现提出如下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汕住建通〔2018〕121号文提出的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按“六个100%”(即:施工现场100%围蔽,工地砂土100%覆盖,工地路面100%硬地化,拆除工程100%洒水压尘,出工地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的措施要求开展自查自纠,建立完善各类建筑工地项目清单、台账,确保全覆盖、无遗漏。
二、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要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施工扬尘管理工作,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迅速开展施工扬尘大排查,并建立完善建筑市场企业信用档案,严格诚信管理。对防治责任、防治措施不落实,导致施工扬尘污染较多、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责任追究,一律认定为企业不良行为,并录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予以公开;对违反扬尘污染防治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建筑工地,要严格进行行政处罚。
三、扬尘防治工作信息报送严格按汕住建通〔2018〕121号文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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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