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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9〕822号)转发给你们,请吸取教训,举一反三,组织隐患排查,坚决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9年1-3月份全省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情况的通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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