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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及高新区、保税区、华侨试验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的通知》(粤建市〔2018〕21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决定的通知》(粤建市〔2018〕216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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