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高新、保税、海湾新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安监总站,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2018〕135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职能分工,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防范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2018〕135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8月8日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