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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精神,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传〔2017〕61号)的工作部署,市住建局经组织开展文件清理,决定对部分文件予以废止或宣布失效,现将废止和失效的文件目录予公布,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目录中的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废止的文件目录;
2.失效的文件目录。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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