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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现将《汕头市爱卫会转发省爱卫会关于认真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2016年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市爱卫会〔2016〕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按照统一时间开展防蚊灭蚊行动。
附件:汕头市爱卫会转发省爱卫会关于认真开展以防蚊灭蚊为重点的2016年秋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通知(市爱卫会〔2016〕6号)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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