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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各类建构筑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144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能分工,迅速贯彻落实。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我省各类建构筑物汛期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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