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施工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方便税务部门统计各施工企业2015年度在汕纳税情况,准确掌握建筑施工企业纳税数额,请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的施工企业认真填报《施工企业自报2015年度在汕纳税情况表》(详见附件),以便做好诚信系统纳税得分的录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范围
已加入汕头市施工企业诚信综合评价体系,并于2015年期间在汕头市行政区域纳税的施工企业都需填报。
二、报送方式和时间
各施工企业填妥《施工企业自报2015年度在汕纳税情况表》后,加盖企业公章,于4月11日前书面报送市住建局市场科,电子文档发送到stjssck@163.com邮箱。
附件: 施工企业自报2015年度在汕纳税情况表
汕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3月24日
(联系人:曾嘉峰;联系电话:88562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