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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转发关于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传〔2015〕2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转发关于广东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传〔2015〕21号).doc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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