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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关于开展以蚊媒防制为重点的秋季环境卫生整洁及除四害行动的通知》(汕爱卫办〔2015〕13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传达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开展以蚊媒防制为重点的秋季环境卫生整洁及除四害行动的通知(汕爱卫办〔2015〕13号).doc
2015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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