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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15〕13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西藏自治区林芝市“7·5”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粤建质函〔2015〕1384号).doc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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