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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建筑设计企业,各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粤建办科函[2014]315号)转发给你们。请自愿派员参加,并于10月9日前将参加培训人员报名回执报送我局勘察设计管理科,以便汇总上报。
附件: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举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班”的通知(粤建办科函[2014]315号)
2014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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