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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施工、监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现将市安委办《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2013]8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切实加强中秋和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安委办[2013]87号)
2013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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