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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 2013 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函》(粤建办科函[ 2013 ] 367 号)转发给你们,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按通知要求按时申报。
附件:转发省科技厅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广东省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第二批)的函(粤建办科函[2013]367号)
2013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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