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住建局,市安监总站,各建筑、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 [2012]77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中秋国庆节假日期间和节后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 [2012]778号)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九 日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