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汕头建筑信息网 | www.stjs.org.cn
 
 
 
机构设置
行业新闻
文件通知
领导动态
资料下载
相关专题
建设之光
各区县住建局
直属事业单位
协会学会
便民服务
联系信息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资讯 > 文件通知
文件通知
转发住建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
(汕府建通[2012]50号)
浏览次数:1449

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施工图审查机构: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190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各区县住建局、市质监站应按《通知》要求,督促所属在建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全面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总结及项目清单请于4月17日前报我局质安科(联系电话:0754-88570051),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zak@stjs.gov.cn

  二、各审图单位应按《通知》要求,对2011年以来审查的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全面开展检查。检查情况总结及项目清单请于4月17日前报我局设计科(联系电话:0754-88572027),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邮箱: sjk@stjs.gov.cn

  三、我局将于4月25日前组织开展抽查,届时请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带齐相关资料到施工现场备查,具体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附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监督执法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2〕190号)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质量安全 检查 通知
关于网站 | 联系我们 | 使用帮助 | 网络服务 | 保密协议 | 网站导航 | 版权声明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