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建筑、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转发 住 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在建工地“2.22”塔吊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2〕127号)转发给你们,希认真吸取深刻教训,坚决杜绝同类事故发生。
附件: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市怀柔区北房镇在建工地“2.22”塔吊倒塌事故通报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2〕127号)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日
主办:汕头市建筑信息中心 备案序号: 粤ICP备15088633号-号 Copyright 2003-2026. 电话:0754-88572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