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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各安监站,各建筑、监理企业: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开展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1〕85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举一反三,采取有效措施, 切实抓好今冬明春、元旦、春节期间的建筑施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消除隐患,严防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附件:关于全省开展第四季度建筑施工安全大检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1〕857号)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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