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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建设局:
现将省住建厅《关于举办第一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的通知》(粤建执函[2011]798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汕头市住建系统参加第一期住建行政执法人员工程建设和建筑管理类法律法规培训班人数安排表》(附后)的安排,请务必于2011年11月29日下午下班前将参加工程建设和建筑管理类培训人员名单以传真形式,报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法制与综合管理科。并按照省住建厅文件要求,做好参加培训人员网上报名工作。
附件:1、 汕头市住建系统参加第一期住建行政执法人员工程建设和建筑管理类法律法规培训班人数安排表
2、 关于举办第一期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法律法规培训班的通知(粤建执函〔2011〕798号)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